罗湖区学位类型划分及学区积分计算方法一览
罗湖学位申请指南政策已经发布,学位申请积分入学办法是稳定的,根据现行政策整合出的积分计算方法,赶紧来测一下。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
3.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正常缴费的,加2分。
4.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5.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类别相同,户籍优先。按学区户籍-罗湖户籍-深户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父母(监护人)购房优先。按父母自购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祖辈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租房(红本)-租住特殊房产顺序。③住房类别相同,居住时间优先;④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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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田区最新学位申请政策,独生子女加分已经取消了。那么,大家就先来看看福田区积分标准吧,具体积分办法详见正文。
福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详见正文
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入学总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三部分构成,积分不足可按优先级从高到低,对照规则逐步提升,核心优先通过调整申请类别拉高基础分,再合规拉长缴费时长提升月积分,最后拿全所有
深圳户籍儿童入学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三部分构成,积分不足可按以下优先级,严格对照规则逐步提升,核心优先拉大基础分差距,再补满月积分、拿全所有可享加分项,详见正文
根据罗湖区政策,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入学总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三部分相加构成,详见正文
根据罗湖区政策,深圳户籍儿童的入学总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正文
罗湖区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
罗湖区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区实际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儿童,即可申请罗湖区小一学位,详见正文
对于非深户(含港澳籍)家庭来说,要在南山区提高入学积分,核心策略是:将“住房积分”拉满,并尽可能延长“社保积分”与“加分项”的时长,详见正文
针对2025年南山区积分入学政策,作为深户(深圳户籍),要想提高入学积分,核心策略在于将户籍状态与住房状态精准匹配,并充分利用时间积累带来的加分,详见正文
深圳南山区购买住宅(产权≥51%且满3年)可拿到40分满分,是所有房产类型中的最高分,除非是租住政府公租房(20分),否则普通租房(最高15分)与购房(最高40分)的基础分差距非常明显,详见正文
非深户籍(含港澳籍)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学位,积分的计算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最高不设上限,详见正文
【导语】:罗湖学位申请指南政策已经发布,学位申请积分入学办法是稳定的,根据现行政策整合出的积分计算方法,赶紧来测一下。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
3.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正常缴费的,加2分。
4.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5.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并同时连续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加1分。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类别相同,户籍优先。按学区户籍-罗湖户籍-深户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父母(监护人)购房优先。按父母自购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祖辈房(住宅类商品房-特殊房产)-租房(红本)-租住特殊房产顺序。③住房类别相同,居住时间优先;④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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